按照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每一级行政区划又细分不同的种类。对照我国的行政区划,是没有副省级市的。所以,副省级市在我国行政区划当中算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中国现有15座副省级城市:哈尔滨、沈阳、长春、济南、成都、南京、武汉、西安、杭州、广州、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其中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是计划单列市,其它均为省会城市。
一、副省级城市的行政区划设置
副省级城市,是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为省部级副职的城市。按照副省级城市的行政规格,其下辖的市、县区和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行政规格分别为:
1.副省级城市本级:副省部级;
2.市直单位和城区:副厅级;
3.城区乡镇和街道:正处级;
4.副省级市下辖县:正处级;
5.县属乡镇和街道:正科级。
二、副省级城市不同层级干部的行政级别
按照《公务员法》规定,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副省级城市的行政规格比省级低半格,但是享受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为便于干部管理需要,副省级市城设定了一套不同于现有行政区划的干部管理体系。
以副省级城市为单位,将干部职务分成了正市级、副市级、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等八个等级。
1.正市级:副省级城市的四大班子正职,行政级别为副省部级。
2.副市级:副省级城市的四大班子副职,包括法检两院院长,行政级别为正厅级。
3.正局级:副省级城市的市直单位正职和城区四大班子正职,行政级别为副厅级。
4.副局级:副省级城市的市直单位副职和城区四大班子副职,行政级别为正处级。
5.正处级。副省级城市的市直单位内设机构正职、城区的区直单位正职、城区的乡镇街道正职、县的四大班子正职,与普通地级市的市直单位正职和县区四大班子正职一样,都是常规的正处级干部。
也是从这个层级开始,副省级城市的干部规格和其他地区的常规级别划等号了。
6.副处级:副省级城市的市直单位内设机构副职、城区的区直单位副职、城区乡镇街道副职、县四大班子副职,行政级别为副处级。
正科、副科、科员与普通地市的行政级别相同。
对照上述层级可以看出,副省级城市的正局级等于《公务员法》当中设定的领导职务层次的副厅级。
三、副省级城市干部几点特例
副省级城市的干部级别属于内部粮票,在对内和对外交流使用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1.副省级城市的中心城区和下辖县的行政规格是不同的,普通地市的下辖县区一般都是正处级,而副省级城市的中心城区,其规格为正局级,也就是副厅级,但是下辖县的行政规格只是正处级。两者虽然级别不同,但都是市管干部,可以交流使用。
2.副省级城市的市直单位班子副职是副局级,也就是普通地市的正处级,级别上和其内设机构的中层正职相同都是正处级,从中层正职到班子副职,虽然级别没变,但是属于妥妥地进一步使用。单位副职肯定高于中层正职,单位副职虽然是正处的副局,但其级别介于副厅和正处之间,比中层正职的正处地位上要高那么一丢丢。换句话说,在副省级城市,属于从正处到副局了。
3.副省级城市辖区街道正职虽然是一把手正处级,但是一般不会调任到副省级城市下辖的县直接担任县长或者县委书记。街道正职和县级正职,如果相互交叉任职,一般也得从各自的班子副职干起,再逐步的扶正过渡一下。副省级下辖县的正职要到城区任正职,只要工作需要就可以调动,从县级正处到城区副厅只不过提了半格,属于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范畴。
4.多数地方对于副省级城市正处的认定通常以副局级为标准,组织干部遴选时,如果要求正处级,副省级城市城区的正处一般不会被承认,多半会要求副局级正处。而副省级城市下辖县则不存在此类情况,同样的级别交流和提拔,省内外都会认可,而不会像城区干部那样“打折”对待。
由此可见,副省级城市干部级别与常规省份的地市确实不一样。